第九十二章 和韩莎老师的约定-《都市大神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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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九点半,一架国际航班降落在天河州首府双河机场。
一名高大帅气的金发白人男子从机场走出,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香城而来。
两个小时后。
金发男子来到了香城郊外的一座树林内,接着,他拿出一只手机盯着屏幕上的图像看了眼,就快速走到树林内的一处地方,掏出一只匕首开始挖掘。
不一会儿,他挖出一根黑色的袋子,打开袋子,里面是一颗散发着恶臭且已经腐烂的头颅。
但金发男子似乎一点都闻不到那腐烂的气息,盯着那头颅足足看了几秒,才如同呢喃般说道:“愚蠢的汉斯,你终究还是死在了血玫瑰手上,只是让我想不明白的是,血玫瑰重伤在身,她又是怎么杀死你的呢?
难道你真的比猪还要蠢,不过,不管如何,你始终是我弟弟,我会用黑玫瑰的头颅来祭奠你。”
…………
转眼间,又到了放学时间,韩莎表情严肃的对宋砚说道:“宋砚,来办公室一趟。”
来到办公室,宋砚疑惑的看着韩莎,自己今天似乎很老实吧,并没有做什么事。
“宋砚,难道你忘记了和我的约定吗?”韩莎一脸认真的道。
“什么约定?”宋砚下意识问道,但话一出口,他就马上想起,自己似乎许诺了韩莎,三天为她做一顿饭,他本以为韩莎只是随口说说,现在看来却是认真的。
“怎么,你想反悔?”韩莎有些激动的站起,恶狠狠的盯着他。
“哈,怎么会,我这就去买菜。”宋砚连忙道。
“站住。”刚转身,宋砚就被韩莎叫住。
“喳,您还有什么要吩咐小人?”
韩莎不由被宋砚的模样给逗笑了,笑道:“不用买菜,我已经买好。”
【作者题外话】:在此蚊子得批评几位刷书评的大大,既然都打算写书评了,为何不写点有用的内容,比如称赞下作者长得多么帅气啊。
比如夸奖下本书写的多么牛叉啊。
说不定,蚊子一高兴,就突然加个十更八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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